2019年9月25日上午,湖南坤中律师事务所李罕律师应邀参加了岳阳市公安局会同岳阳市司法局召开的《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共有社会公众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机关代表、立法志愿者、基层群众代表等十几人。
听证会上,李罕律师针对《办法(草案)》第十条:“每户限养一只”的合理性、第十二条: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合理性、第五条:公安机关捕杀狂犬的合理性分别陈述了意见,对于是否增设“设立专门遛狗区域(遛狗公园)”条款的可行性、区分为“严管区”与“一般区”的可行性,是否一律按照严管区管理提出了重要意见。李罕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发言,在该立法听证会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也为《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了一份义务。